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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黑龙江多宝山铜(钼)矿(一期工程)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》审查意见公示

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、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环境保护部令第37号)和环验[2014]146号文的要求,需对黑龙江多宝山铜(钼)矿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。现将《黑龙江多宝山铜(钼)矿(一期工程)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》,及审查意见公示如下:

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、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环境保护部令第37号)和环验[2014]146号文的要求,需对黑龙江多宝山铜(钼)矿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。现将《黑龙江多宝山铜(钼)矿(一期工程)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》,及审查意见公示如下:

项目名称:黑龙江多宝山铜(钼)矿(一期工程)

建设地点: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县多宝山镇

建设规模:采、选原生矿规模25000 t/d750t/a

公示内容: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,审查意见及专家组名单详见附件

公示时间: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(202021日至2020228日),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
建设单位:黑龙江多宝山铜业股份有限公司

联系人:崔鑫

联系电话:15304563713

 

 

 

附件1:黑龙江多宝山铜(钼)矿(一期工程)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
附件1:多宝山环境影响后评价评审意见